石河子市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5-01-29 来源:网络

  石河子市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的生育费用负担,今年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完善了第八师生育保险政策,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截止到11月底,已有529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享受到了报销待遇。

  按照《通知》规定,从2014年起,师市参保职工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产前、产后检查的费用可以开始报销。凡符合政策范围内的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各项诊断费和检查费中甲类诊疗项目报销比例是100%,门诊报销限额为1000元。

  从今年起,师市参保职工除了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分娩期内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以外,由生育引发的在妊娠期、产褥期内发生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也一并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死亡,属于非责任事故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由以往的400元提高至8000元。

  同时提高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正常顺产500元,剖宫产1400元等不同的报销标准,调整为按照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的报销标准。其中师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甲类)分别为90%,85%和80%,年度内报销限额提高至9万元。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师市执行国家及兵团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参保女职工产假将由以往的90天延长至98天。

  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负责人说,希望通过新出台的政策,能够切实提高师市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保障参保人在生育期间的各项权益,确保师市生育基金的安全运行,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生育保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来源:保险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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