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引产的待遇申请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网络

  (一)须提供的资料:

  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节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节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的,须出示医院开具的不适合采取节育措施的证明;

  4、病历本。

  (二)须领填的表格:

  《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报表》(一式4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手术之日起,90日(职工本人6个月)内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区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费用结算;

  2、基金结算科根据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科提供的拨款表,定期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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