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伤医疗费报销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网络
相关介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实施主体办理部门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是否收费否法定期限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承诺时限工作日随到随办办理地点盐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联系电话0515-88152788监督电话0515-88152788服务指南申请材料:
一、因工死亡。1、医疗费(抢救):凭医院原始收费发票,住院的另附出院记录和住院费用清单,门诊治疗的另附复式处方。2、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凭火化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3、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年老的另须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无工作和收入的证明,高、初中在校学生另须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以及死亡职工本人档案材料。凡享受供养待遇的人员每年9月份须提供户籍证明,在校生同时提供学籍证明。
二、因工伤残(含职业病)1、医疗费(含旧伤复发)。职工因工伤残发生的医药费,门诊治疗凭定点医院的原始收费票据、复式处方及本人病历记录;住院治疗凭医院出院记录和费用清单,填写“盐城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医疗费用分割报销凭证”一式三份。旧伤复发病情严重需特殊检查的,凭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签署意见,需转外地治疗的,应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凭县级以上医院医教科确认的诊断结论。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凭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并填写“盐城市企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3、定期伤残抚恤金。1至4级伤残人员凭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填写《职工工伤待遇(伤残津贴、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4、护理费。凭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和护理依赖批件,填写《职工工伤待遇(伤残津贴、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5、残疾辅助器具费。伤残职工确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副主任以上医生提出意见并附个人报告,由所在企业签署意见,凭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由工伤生育保险科开具介绍信到残疾器具定点供应单位配制,费用由保险机构同残疾器具定点单位结算。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三、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的。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工伤医疗费按照先民事赔偿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顺序处理,工伤保险不重复支付。
办理程序:
接收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审查材料,办理业务
受理条件凡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企业职工,在发生工伤(含职业病和因工死亡)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后,由企业填写“盐城市企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和“工伤认定书”,同时带以下有关资料来结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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