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医疗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网络

杭州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医疗费如何结算?

答: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自理、自费、自负),由在职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直接办理结算手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与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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