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常见问题解答(3)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5-05-25 来源:未知

  20、《分值表》中“文化程度”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两项指标在积分时如何计分?
  答:不累积计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或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

  21、《分值表》中技能竞赛、表彰荣誉、社会服务三项指标有效时间如何计算?
  答:均为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

  22、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显示多条劳动合同记录,如何计分?
  答: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记录的,则按每条记录显示的劳动合同签订并实际履行时间计算,每满一年积2分;信息系统显示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记录是连续的,则每满一年积2分,三年以上每满一年加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5分。

  23、申请人劳动合同书中有劳动部门的合同鉴证章,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无显示劳动合同记录,如补录劳动合同信息,是否可以计算劳动合同积分?
  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没有劳动合同信息记录的,不能计算劳动合同积分。已补录就业登记信息的,就业登记时间从办理补录手续之日起计算。

  24、异地务工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现在应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管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时间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25、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确定后,申请人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申请人在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办理相关入户手续。申请人当年未能入户或自动放弃入户指标的,在公布积分入户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取回申请材料。申请人逾期未取回的申请资料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26、申请人可通过哪些方式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答:申请人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12333咨询热线查询积分入户结果。

  27、目前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是80分,以后会调整吗?
  答:珠海积分入户实施办法规定,基准分值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作出调整。如果当年基准分值调整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向社会公布。

  28、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可否申请积分入户?
  答:异地务工人员在失业期间或不在珠海务工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29、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否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答:珠海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异地务工人员,劳动合同信息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如果具备《分值表》中劳动合同等一级指标项目的基本要求,可以申请积分入户。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30、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积分入户资格;已迁入本市的,户口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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