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能同时领取吗?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8-09-12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某出生于1946年,江西省吉水县人。2011年7月,该县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许某户籍已迁至广西桂林市,但凭着原来留存的户籍资料,他申请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通过审核。

  2011年7月至2016年7月,许某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4240元。许某户籍迁至桂林市后,同一时段又在桂林市领取了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许某想知道,他的行为属于重复领取养老金吗?重复领取的养老金是否要退回?

  解答

  许某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一时段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许某的行为属于重复领取养老金,应将其重复领取的养老金4240元上交专户。

  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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