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21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一、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18366元,即本市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22元的30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3元,即本市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22元的60%。
二、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缴费工资上(下)限的,以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申报。
汕头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2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9月起征收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标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