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2023年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5890元,下限166元。
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22年龙岩市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538元)。
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24538元×最高缴存比例12%≈294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5890元。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市本级、新罗区1960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1810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1660元。
市本级、新罗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960元×最低缴存比例5%=98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96元;
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810元×最低缴存比例5%≈91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82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660元×最低缴存比例5%≈83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