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指南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网络

  [参保对象]

  需同时满足六个条件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必须同时符合六个条件:1、具有厦门户籍;2、年满16周岁;3、非全日制在校生;4、非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5、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6、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待遇。
  符合本条1-4项条件,但已经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停止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后,依本办法相关规定,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每年一次共13档
  参保个人每年缴费一次,分为13个档次,依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参保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缴费。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人员,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当前为每人每年100元)。

  [参保申请]

  村(居)委会统一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可在每月6日至月底到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统一向各区地税局办理参保登记。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政府补助的残疾及低保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45-5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只生育2个女孩的夫妻应提供区计生主管部门的证明;
  5、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应提供区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
  6、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还应提供办卡照片(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年满60周岁仍需办理参保手续]

  《暂行办法》规定前年满60周岁无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该人群与其它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一样仍需办理参保申请手续,采集个人信息,信息采集后即进行停保,避免误生成应缴费款。

  [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

  缴费时间:为使广大参保个人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首次参保外采用按自然年度预缴方式,即每年12月至次年的2月为参保个人下一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期。首次参保人员当年应缴费用在参保次月扣费,扣费期3个月。
  缴费方式: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参保受理的村(居)委会确认,有以下2种方式:
  1、缴费一卡通扣费:个人应在参保月底前任选一家银行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代扣,次月开始扣费,应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从个人“缴费一卡通”委托帐户扣缴;
  2、村居代缴:应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在参保时上缴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统一向地税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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