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类别
合计
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
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老年居民
550元
350元
200元
18周岁及以上,法定劳动年龄段的非职工居民
230元
320元
学生和未成年人
290元
60元
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及家庭成员,个人不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户籍关系从异地迁入市区未满2年的居民,不享受财政补助,统筹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满2年的,从下一结算年度起按上述标准享受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