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待遇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网络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

门诊医疗费用

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享受600元以内补偿50%的门诊统筹待遇。

报支比例

50%

特殊病医疗费用

病种

限额

报支比例

成年居民、老年居民

学生儿童

恶性肿瘤放、化疗

4000元

60%

70%

重症尿毒症透析、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

30000元

60%

70%

精神病

2000元

60%

70%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

住院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

成年居民、老年居民

学生儿童

三级综合

1000元

500元

三级专科

800元

400元

二级

750元

375元

一级

500元

25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0元

200元

报支比例(起付标准以上)

费用段(元)

成年居民

老年居民

学生儿童

1-80000

80%

85%

90%

80000-190000

85%

90%

95%

注:1.在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住院和大病门诊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5%。

2.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基本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中,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按规定负担1万元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0%,最高可补助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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