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小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规程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网络

  管辖范围: 开封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办理机构: 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科

  政策依据:《关于解决小工伤人员医疗救治费用的通知》(汴社

  险字【2011】4号)

  受理条件: 符合享受小工伤医疗费报销条件

  材料明细: 参保单位每月20日前到市社保局结算,结算时提供

  以下资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受伤职工提出按照小

  工伤情况处理的书面申请,工伤现场人员证明材料;

  2、参保单位填写《小工伤确认表》,并提供医疗票

  据、门诊病历、处方底联、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原始材料。

  办理程序: 参保职工发生小工伤后,参保单位根据职工伤害程

  度,征求受伤职工同意后,由受伤职工提出按照小工伤情况

  处理的书面申请,参保单位持此申请在职工受到伤害后3

  日内到市社保局工伤科登记备案。职工发生小工伤的治疗费

  用,先由参保单位或受伤职工垫付。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免费

  申报小工伤医疗费用告知书

  (单位经办人):

  请 参保单位经办人于每月20日前到市社保局工伤科申报小工伤医疗费用,申报时需提供/补充如下材料:

  □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 受伤职工提出按照小工伤情况处理的书面申请;

  □ 工伤现场人员证明材料,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

  □ 参保单位填写完整的《小工伤确认表》;

  门诊医疗票据、门诊病历、处方底联、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原始材料;

  以上资料每月20日前报送社保局工伤科结算,我科受理后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单位经办人电话联系,如不联系,将在受理后20日内审核完毕。请经办人于次月10日前带单位开户行及账号前来办理所申请的医疗费用。

  如有疑问请打咨询电话0378-3381683

本文关键词:开封,小,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规程,管辖,编辑:12333社保查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