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缴费业务说明
设定依据:社会保险费征集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9号令)
承办机构、岗位:大庆高新区社保分局养老与失业科
办公地点:高新区创新大厦8楼(开发区社保分局)
办公时间:8:30-16:30
联系电话:6291920
电子信箱:dqkfqyl@126.com
收费标准:办理此项业务不收费
办审批时限:每月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