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程序):
1、异地参保人员凭本人户籍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以及参保缴费证明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2、征缴科开具《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
3、参保人员到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所需资料:
1、本人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3、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缴费清单。
4、若转机关事业单位保险需提供转入新单位录用文件及在编人员证明。
5、若他人代办需本人书面委托书(盖本人手印)、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市社保局征缴科(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四)办理时效:工作日内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