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最低工资标准,荆门平均工资水平,荆门职工社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社保查询网

  荆门最低工资标准,荆门平均工资水平,荆门职工社保平均工资3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次调整是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进行的,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荆门市市区、钟祥市360元,京山县、沙洋县3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等)为:荆门市市区、钟祥市4元,京山县、沙洋县3.5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0.92天、每天8小时和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折算。按《通知》规定,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最定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钟祥市人社局根据文件精神,从今年12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由670元调整为900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 荆门天下了解到,2010年5月,钟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520元调整为670元,增幅为28.8%,今年调整为900元,增幅达到34.3%。此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钟祥市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此标准执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支付制度,约定好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履行好工作考勤手续,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及支取工资原始记录,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用人单位内部协调机构请求帮助和调解,或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将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钟祥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将按规定比例提高发放额度,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援助对象补贴资金也将得到相应提高。

  按照省政府通知,市直、京山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高新区、漳河新区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00元上调至10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元;沙洋、屈家岭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50元上调至9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9.5元。

  据介绍,这次调整是按照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要依照本标准执行。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小资料:

  全日制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者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就业。

   非全日制就业主要区别于全日制就业,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并由此确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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