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2018-2019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7265元 下限3453元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8-07-1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7265元、下限3453元

  7月起,三亚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予以调整,上限为17265元,下限为3453元,包括各参保单位在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两大类型。

  调整后,各参保单位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入职职工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月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低于2017年度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453元/月)的,应以 3453元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高于海南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265元/月)的,应以17265元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453元至17265元的范围内自愿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

  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也可直接到户籍地区人社局社保中心或市级农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低保户、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复印件。

  3.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应注意这些问题?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填写此表时,选择“个人不缴费”。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和市级农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4.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城乡居民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参保城乡居民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时,应同步换发社会保障卡。

  5.如何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也可到区社保中心或市级农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填表时,对于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发生变更的,表中“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栏应填写变更前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变更后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应填入“变更后”栏目。

  6.什么时间缴费?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城乡居民应根据自己选定的缴费档次,每年5月20日至9月30日将保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或参保银行存折,由金融机构(省农商行)代扣。参保人缴费成功,市农保经办机构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本人(也可拨打88689831电话查询)。

  7.若需变更缴费档次,应在什么时间进行?

  参保人员应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人员若需调整缴费金额,应在当年第一季度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

  8.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当年可否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9.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琼府[2014]33号)规定了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200元、300元、 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10.参保缴费有集体补助吗?

  有条件的村集体和经济组织应当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也可为参保人提供资助。补助和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以上社会组织提供的补助或资助,应以该组织的经济状况为条件,自愿为参保人提供帮助,并不是政策的硬性规定。

  11.政府给参保人补贴吗?

  政府对参保人给予多项补贴,是国务院政策的硬性规定。根据《三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三府[2014]230号)规定:

  一是参保人选择200元档次缴费,个人缴费100元、政府代缴100元、政府补贴50元;对选择20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政府增补20元。

  二是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双女户(含少数民族3女户)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家庭的参保人员,除享受上述补贴代缴政府外,市政府按一档缴费标准的 50%代缴羞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户、贫困户、农村五保户、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以及独生子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含三级)或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特殊群体,市政府按一档缴费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三是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市基础养老金目前为230元/月(中央财政支付70元、省财政支付30元、市财政支付13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随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12.领取待遇的基本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3.待遇的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4.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15.缴费时间越长待遇越高?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方面,参保人缴费满15年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4元。另一方面,参保人缴缴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就越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就越高。

  16.无法缴费满15年怎么办?

  城乡居民制度实施时参保缴费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且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16.个人账户资金可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剩余可以依法继承;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火葬后,可按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4个月的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

  17.参保人员应从何时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8.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19.对待遇领取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对待遇领取标准有异议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县社保机构提出重新核定申请。农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重新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反馈待遇领取人员。确需调整的,待遇领取人员需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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