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享受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2、生育时当月及上月均参保缴费,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1年以下,可按规定享受30%生育保险待遇。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1年及以上,可按规定享受100%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