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5-01-29 来源:网络

  厦门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厦门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答: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保机构备案。

  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1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失业证》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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