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已核定基本养老金的青海省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37元。
(一)定额调整
1、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
2、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二)挂钩调整
1、按本人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
2、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的1.4%调整增加,低于24元的按24元增加。
(三)倾斜调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及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0、4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