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手续解答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8-10-1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本人是江门市的参保人,我在江门市中心医院住院,但主治医生告诉我,由于我的病情比较复杂,建议到广州的医院就医,请问我这种情况要怎样办理手续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答:您的情况需要临床科室根据您的病情提出转院申请,填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诊)申请表》,经定点医院的医务科(或医保科)审核后盖章,由医院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转院,您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本次转院可连续计算起付标准(即支付起付标准差额)。需要注意的是您按规定办理了市外住院转诊申请手续的,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超过的,您或家属应凭收治医疗机构出具的需继续住院治疗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蓬江区参保人须前往一门式服务中心)办理市外异地住院延期申请手续。

  问:我在江门的公司参加了医保,但公司派我到东莞工作一段时间,如果这段时间里生病需要住院,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享受应有报销呢?

  答:您的情况需要您或您的公司填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申请表》,并提供您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单位派驻证明(证明应注明工作原因、地点、时间)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蓬江区参保人须前往一门式服务中心)办理市外异地住院备案手续。根据实际情况,您在工作所在地选择一至两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您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含门诊)。如您选定的医疗机构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则不需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如您选定的医疗机构为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则仍需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

  问:我有个亲戚在旅游期间突发心脏病住院了,他是在江门这边参加医保的,是不是要办理备案手续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要怎样办理?

  答:您可为您亲属填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凭您亲属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本次急病或抢救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在他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蓬江区参保人须前往一门式服务中心)办理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可按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电话备案(须在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病情稳定可以转院的,应转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若他需继续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应由首次收治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提供他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转院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蓬江区参保人须前往一门式服务中心)办理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江门医保查询

附:江门市异地就医直接备案联系电话

 备注:以上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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