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通知》,自7月1日起,调整2025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省直最高限额为26420元,最低限额为5284元。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组成。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各自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