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2025 年度(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32346 元,下限为 2265 元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7764元,下限为2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