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消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缴存基数上下限:上限为 26901 元,蕉城区、福安市等地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 2045 元,霞浦县、寿宁县等地为 1895 元。
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可在 5%-12% 范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缴存金额:月缴存额上限为 6456 元,蕉城区、福安市等地月缴存额下限为 204 元,霞浦县、寿宁县等地为 190 元。
执行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调整对象:全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