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消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缴存基数上下限:上限为 31665 元,下限根据所在县(市、区)不同而不同,鹿城区、龙湾区等为 2490 元 / 月,乐清市、瑞安市为 2260 元 / 月,永嘉县等为 2010 元 / 月。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基数在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不高于 31665 元范围内自主申报。
缴存比例:单位职工中,机关事业单位按 12% 执行,社会团体原则上按 12% 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可在 5%-12% 区间内自主申报(职工和单位比例需一致)。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可在 10%-24% 区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需在 5%-12% 区间内申报同一比例。
缴存金额:以鹿城区为例,按最低基数 2490 元与单位和个人最低比例均 5% 计算,月缴存额为 2490×5%×2=249 元;按最高基数 31665 元与单位和个人最高比例均 12% 计算,月缴存额为 31665×12%×2=7599.6 元。
执行时间:2025 年度月缴存额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执行期间为 2025 年 7 月至 2026 年 6 月。
调整对象:全市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