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消息,从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缴存基数上下限:上限为 23418 元,下限根据区域不同有所不同,潞州区、襄垣县为 2150 元,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沁源县、长子县为 2050 元,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黎城县为 1950 元。
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高于 12%。
缴存金额:以最低基数 1950 元、最低比例 5% 计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 97.5 元,合计 195 元;以最高基数 23418 元、最高比例 12% 计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 2810.16 元,合计 5620.32 元。
执行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