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消息,从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2025 年 1 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 2100 元,上限为 28704 元。
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在 5%-12% 区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可在 10%-24% 之间自主确定。
缴存金额:以单位职工最低基数 2100 元、最低比例 5% 计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 105 元,合计 210 元;以灵活就业人员最高基数 28704 元、最高比例 24% 计算,月缴存额最高为 6888.96 元
执行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1910元调整为2100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640元调整为1900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铁路、电力分中心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