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消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2025 年度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20520 元;下限为市区、长葛市 2100 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 2000 元 。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范围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
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 5%,均不得高于 12%,缴存单位可按 5% 至 12% 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缴存金额:需根据职工具体缴存基数和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计算,例如按市区最低基数 2100 元和最低比例 5% 计算,月缴存额为 2100×5%×2 = 210 元;按上限基数 20520 元和最高比例 12% 计算,月缴存额为 20520×12%×2 = 4924.8 元。
执行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7 月 1 日 —8 月 31 日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调整对象:许昌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