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消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2025 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 20133 元,按市统计局 2024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测算得出。最低限额为市区 2100 元;辉县市、新乡县 2000 元;卫辉市、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 1800 元 。
缴存比例:最高缴存比例为 12%,最低缴存比例为 5%。缴存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 5%-12% 的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调整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20%。
缴存金额:以市区为例,按最低基数 2100 元和最低比例 5% 计算,月缴存额为 2100×5%×2 = 210 元;按最高基数 20133 元和最高比例 12% 计算,月缴存额为 20133×12%×2 = 4831.92 元。灵活就业人员按市区最低基数 2100 元,缴存比例 20% 计算,月缴存额为 2100×20% = 420 元;按最高基数 20133 元计算,月缴存额为 20133×20% = 4026.6 元。
执行时间:核定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7 月 31 日,逾期不再办理。新的缴存基数和比例执行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调整对象:新乡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