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办理程序
1.申请范围
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
2.携带资料
⑴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⑵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办理程序
⑴持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市社保局失业管理科填写《洛阳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
⑵市社保局失业管理科审核批准后负责失业保险金及其它相关资金的划转;
⑶失业人员将档案转移至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注意事项
办理地点:洛阳市唐宫中路40号市社保局6楼600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