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柳北区雅儒路天江丽都、目前在柳南区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段女士向本报咨询:去年底,因为工作调动,她的由单位帮她交的生育保险费被停交了一两个月,正好在这个期间,她怀孕生孩子了。当她生完孩子后,想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柳南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要连续交9个月的生育保险费才能报销生育费用,她的生育保险费因为中断了一段时间,所以报不了。段女士想不通:多年来,她在单位上班一直都在交生育保险费,像这种因为非个人原因造成的生育保险待遇无法享受,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她这边报不了,她老公那边也一直在交生育保险费,可不可以由男方来申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