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8318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所称“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根据建金〔2015〕135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可以向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贷款情况后,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交至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职工在主城区买改善型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房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并且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名下有房或曾经有过购房贷款记录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