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2025 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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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2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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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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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0.5 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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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本人 2024 年 12 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 0.52% 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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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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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倾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1950 年 1 月 1 日至 1954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15 元;1945 年 1 月 1 日至 1949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1944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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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10 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15 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 25 元;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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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发放到位。退休人员可通过 “河北人社” APP、河北省人社厅官网或 12333 热线查询个人调整明细。信息来源:河北人社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