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辞退后,可由单位为其出具离职证明并及时为其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如果劳动者及时找到新单位,则可由新单位为其续接社保,继续缴费;如果暂时没有新单位,则可以以个人名义去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或者也可以暂停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满足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