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消息,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 2520 元,上限为 44265 元。
2024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7057元/年,折算为“月平均工资”为177057÷12=14754.75元/月,该月平均工资的60%为177057÷12×60%=8852.85元,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177057÷12×3=44264.25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下限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 2024 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4 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202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期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调整后进行补缴。2025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按其当前缴存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