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消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缴存基数上下限:下限为 2100 元 。上限按照长株潭都市圈机制要求,与长沙、湘潭统一标准,按照三市中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档的 3 倍确定(具体数值可参考三市平均工资数据)。
缴存比例:未明确提及具体缴存比例范围,参考省内通常情况,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一般在 5%-12%。
缴存金额:单位职工合计月缴额下限为 210 元。按最低基数和假设最低比例 5% 计算,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下限各为 105 元;若按最高基数(假设按长株潭统一的较高数值)和最高比例 12% 计算,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各为(最高基数 ×12%),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最高基数 ×12%×2)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下限为 210 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开放 5%-12% 自主选择区间,按不同比例和基数可计算出相应缴存金额。
执行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了缴存基数下限。整体年度执行时间推测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对象: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
来源网址:参考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具体细则可关注官网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