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消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年度调整。
缴存基数上下限:下限为 1930 元,上限为 31303 元。
缴存比例: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 5%,最高不得超过 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且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金额:月总缴存额下限为 242 元(按最低基数 2420 元与最低比例 5% 计算,2420×5%×2 = 242)。月缴存额上限由缴存基数上限乘以相应的缴存比例计算得出,如按最高比例 12% 计算,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各为 31303×12% = 3756.36 元,合计 7512.72 元。
执行时间:推测执行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参考常见调整周期,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调整对象: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来源网址:信息参考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具体政策以官网实际发布为准。